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6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張銘峯
聯絡電話 (06) 2991111 #5824
傳真號碼 (06) 2954245
電子郵件信箱 wiley0512@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NCLY1110726
標案名稱 臺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暨南供005重劃管線預埋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3 - 基地整建及清理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17,091,58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26 14: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B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20日曆天內完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E101011) ■甲□乙□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臺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20日內竣工。(詳怡中市地重劃工程契約第七條) 南供005台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決標日之次日起配合主體工程進度由甲方另指定開工日開工;開工日起120工作日內竣工。(詳南供投標須知第四條) 二、本標案為二份工程契約:1.臺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2.南供005台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併案發包,得標後第1項與本局訂定契約,第2項與台電公司訂定契約;簽約後各自工程契約獨立執行,相關契約約定人員組織與應提送資料計畫書圖文件不得共用。 三、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三十六點) (1) 特定資格:(符合下列2項之其中一項) (1-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新臺幣4,170萬。 (1-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者,應檢附最近1年度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臺幣3,470萬。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 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提送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4,170萬之證明文件,或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年度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 四、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