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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0.90.10
機關名稱 私立元智大學
單位名稱 私立元智大學
機關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遠東路135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 4638800 #2018
傳真號碼 (03) 4638900
電子郵件信箱 gapurchase@saturn.yz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YG110043
標案名稱 紫外/可見光分光光譜儀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35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4 09:30
開標時間 111/08/04 09:5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12/23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A.提供型錄(並用顏色標註與規格書相同項目)或其他規格證明文件並蓋公司大小章。 B.提供與本規格相符之銷售紀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押標金:新台幣10,000元整 (投標廠商應將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投標廠商如以現金繳納,須先繳納至本校總務處收費櫃檯,並將繳款收據放置於投標文件內,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投標。) 二、保固年限:1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四9:00–12:00、13:00–16:00〉至本校總務處領/投標 ,本校暑假週五不上班。 二、郵寄方式:請於外信封上載明欲購買之標單編號,逕寄『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劉小姐收』;信封內需附1.抬頭開立『元智大學』之新台幣200元郵局匯票、2.回郵信封(至少A4大小、請自行書寫公司地址及收件人以及聯絡資訊)〈郵資約NTD92〉請自備並先貼足。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200元整 (現金或郵局匯票) [開標方式]: 一、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階段-資格及規格標、第二階段-價格標)。投標廠商應將資格審查表及資格審查文件〈裝入證件封〉、規格審查表及產品規格等書面相關資料〈裝入規格封〉(規格單或規格審查表要求檢附之相關樣品,若因體積龐大無法置入規格封中,則可另置入紙箱中再將「規格封」字樣貼於紙箱上)、採購標單〈裝入標單封〉,一併裝入投標封。請投標廠商於投標封內另備妥回郵掛號信封〈貼足郵資,標示清楚地址、廠商名稱、聯絡電話等資料〉,以利回覆審查結果。本校將於111年08月04日 (星期四)前完成資/規格審查。 二、依採購法不公開開標之依據:依採購法第42條規定採分段開標,後續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無法預先標示。本購置案規格審查如無不合格廠商,預計於111年08月09日(星期二)下午開價格標,本校於111年08月04日 (星期四)下午04時00分前通知是否開價格標及確定時間;如有規格審查不合格廠商,則審查合格之廠商將另行通知參加第二段標〈價格標〉開標;價格標之開標地點:元智大學一館七樓1710A會議室。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採購內容]:紫外/可見光分光光譜儀*1 [備註]為因應防疫措施,請欲購買標單、參與投/開標廠商配戴口罩、進行實聯制登錄以及配合其他相關防疫措施,謝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元智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