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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1.5.24
機關名稱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單位名稱 資源管理科
機關地址 209 連江縣 南竿鄉 復興村214-3號
聯絡人 王子南
聯絡電話 (0836) 23242 #122
傳真號碼 (0836) 25387
電子郵件信箱 tzunan1@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A012
標案名稱 連江縣南竿鄉排水系統改善工程(第四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455,98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455,9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5,455,983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0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所投標價金額之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工作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公司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 3.登記證(綜合營造業) 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依工會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所屬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工商會會員證影本。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7.切結書 8.押標金票據或繳交收據聯(限政府採購法所列之種類)。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10.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紀錄證明)。 12.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