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7.6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
單位名稱 | 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744 臺南市 新市區 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
聯絡人 | 陳榮耀 |
聯絡電話 | (06) 5051001 #2556 |
傳真號碼 | (06) 5051307 |
電子郵件信箱 | glory@stsp.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10652 |
標案名稱 | 112-114年南科園區自來水設備維護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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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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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59,148,7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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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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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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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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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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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8/24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8/25 14:00 |
開標地點 |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本局202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50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自來水維護、操作、調度屬園區重要維護業務,繳納為確保履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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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自來水維護、操作、調度屬園區重要維護業務,繳納為確保履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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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本局一樓服務台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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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應附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甲級電器承裝業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 ■甲級電器承裝業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其繳稅証明需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111年5-6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稅者應出具切結書。 ■投標廠商聲明書。 ■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之出具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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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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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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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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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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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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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