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7.29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單位名稱 | 運輸設施科 |
機關地址 |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
聯絡人 | 曾煥庭 |
聯絡電話 | (07) 2299825 #718 |
傳真號碼 | (07) 2299824 |
電子郵件信箱 | lopin881008@k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90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候車亭及集中式站牌等相關候車設施設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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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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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機關爭取額外經費,其規劃設計監造費用得依據本契約書第3條計費方式辦理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800,000元整,並以原契約規定條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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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15.25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820,8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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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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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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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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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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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8/04 17:30 |
開標時間 | 111/08/05 10:00 |
開標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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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本契約自契約簽訂日期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書完成止,詳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資格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及相關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相符)。 (4)切結書1、2。 2.專業技師事務所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及相關文件如下: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 3.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或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五)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 報價單。 (七) 服務建議書乙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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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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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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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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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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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