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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3
機關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單位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聯絡人 劉子菱
聯絡電話 (02) 89111100 #707
傳真號碼 (02) 89127023
電子郵件信箱 zlybxz1823@nas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105012
標案名稱 112年度NA-301號定翼機航材備料24項31件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6 - 航空器, 太空船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926,1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21
原公告日 111/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7/27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秘書室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60至180個日曆天,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資格文件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auth/cmpy/RegisteredData/query.do公司登記資料查詢)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檢具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廠商須提供5年內承攬各類航空器組件財物採購案(不以政府機關為限)之銷售發票及其它足以證明交易實績之文件(例:驗收紀錄或出貨單等),且累計銷售發票金額須不低於所投標本案預算金額,供本總隊審查。如廠商有造假之事實,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並沒收全額履約保證金且不補償承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