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2.15.11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機關地址 | 434 臺中市 龍井區 麗水里龍昌路1號 |
聯絡人 | 許靖玟 |
聯絡電話 | (04) 26396002 #7523 |
傳真號碼 | (04) 26380617 |
電子郵件信箱 | u460422@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6761100010 |
標案名稱 | 通霄工區自動交換機系統租賃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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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2,0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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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甲方有保留與乙方續約 2 年之後續擴充權利。甲方如認為乙方之各項服務績效良好,且設備符合下列各項使用條件,得於契約期滿 2 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乙方續約,若同意續約,每月租金以原合約價六折計價。
其使用條件如下:
1. 以目前使用之機器留用為原則或提供優於現有機器及備件。
2. 機體內部需確實整理,不可有污穢,各單元套件及傳送輪需堪用或更新。
3. 確認各項功能均能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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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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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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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8/02 10:00 |
開標時間 | 111/08/02 14:00 |
開標地點 | 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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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34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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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詳特定條款第二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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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工商營業登記資料營業項目包括「E701010 電信工程業」(或原E701011通信工程業或ZZ99999))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詳「通霄工區自動交換機系統租賃案」規範書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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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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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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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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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