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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99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971 花蓮縣 新城鄉 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聯絡人 承辦:張芷蓁/規範:沈幸潔
聯絡電話 (03) 8230023 #215
傳真號碼 (03) 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 u96679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4951100033
標案名稱 花東供電區營運處111年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契約有效期限屆滿前向得標廠商增加人數之權利,惟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10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20
原公告日 111/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7/26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南一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檢查期間:民國 111年8月30日前完成檢查。廠商應於111年10月7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考工程會版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四、如係原住民廠商須繳交原住民證明文件。
【備註】:本標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比(議)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告】招標文件新增招標及基本資料表,另修正投標須知內廠商須提出之投標文件。 一、以上金額均不含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 二、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基於採購效益,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已事先簽准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比、議價。 四、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五、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截標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06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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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