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1.31
機關名稱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陳惠釵
聯絡電話 (06) 6562275 #303
傳真號碼 (06) 6561504
電子郵件信箱 hysh303@hysh.tn.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1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務主任工作會議(南區) 委託專業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23,4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323,4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2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3 10:1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品質性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品質性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活動預定實施日期:自111年9月27日至9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資格:旅行業、觀光旅館業、觀光旅遊業或其他相關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需與本標的相關)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旅行業、觀光旅館業、觀光旅遊業或其他相關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廠商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資料。 ●投標廠商如對於採購規格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實研組長,電話:06-6562275#117。 ●投標廠商如對於採購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庶務組長,電話:06-6562275#303。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國立新營高級中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開標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其他相關規定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