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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7.10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龍山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龍山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龍泉二街36號
聯絡人 翁林煊
聯絡電話 (03) 3691253 #510
傳真號碼 (03) 3791768
電子郵件信箱 t2501kimo@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701
標案名稱 110年度龍山國小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新設電梯工程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91,44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145,92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4,000,000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45,929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7/26 09: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龍泉二街36號(新民樓2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龍泉二街36號(新民樓2樓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252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業或符合招標需求之廠商(電梯業),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且無不良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 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 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信用證明等。 4.押標金繳納單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影本。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9.其他證明文件詳見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龍山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