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7.4.92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左營高級中學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立左營高級中學 |
機關地址 |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海功路55號 |
聯絡人 | 柳錦昌 |
聯絡電話 | (07) 5822010 #302 |
傳真號碼 | (07) 5851897 |
電子郵件信箱 | e0401675@tyhs.kh.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C11105 |
標案名稱 | 111學年度民辦民營學校午餐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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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6,588,4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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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向全體用餐者進行問卷調查與評估,滿意度達75%以上且經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優良廠商時,由機關午餐供應委員會討論表決,並經機關首長同意後,得與原廠商辦理續約一年,經費16,588,4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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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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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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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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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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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8/08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8/09 11:00 |
開標地點 | 本校忠孝樓一樓進修部多功能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巨額採購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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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巨額採購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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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3高雄市左營區海功路55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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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1年8月27日至112年8月26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為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G605011空廚業或餐盒業營業項目)。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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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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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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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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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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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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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