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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5.14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單位名稱 工程科
機關地址 403 臺中市 西區 三民路一段187號
聯絡人 許晉瑋
聯絡電話 (04) 22230085 #239
傳真號碼 (04) 22237542
電子郵件信箱 sjw7510@t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85
標案名稱 東西向快速公路台76線(16k+607~20k+890)西湖至瓦磘路段新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385,680,70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15
原公告日 111/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本處 2.本處第七工務段
1.招標文件費:300元。2.A3縮影圖光碟片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1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2 10: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本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秘書室或台中郵政50支60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139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時應繳驗與下列證件相符之影印本。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造業登記證、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認定標準第3條5項)。
4.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營造工會會員證)。
5.廠商信用之證明(認定標準第4條1項5款)。
(二)特定資格條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應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橋梁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的預算金額之2/5,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的預算金額或數量。
2.具有相當之財力者(認定標準第5條1項3款):其範圍應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郵購領標:本處。[2]專人領標:a.本處(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04-22230085)、b.本處第七工務段(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5段295號,04-8285507)領取。[3]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2. 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101年10月版) (11003修訂)請至公路總局網站免費下載www.thb.gov.tw→公路資訊→公告招標→招標文件下載】(下載時請併下載「施工說明書修訂對照表」)。3.A3縮影圖光碟片工本費:100元。第3.項不領者免繳 (各項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4.電子領標費用:150元(不含廠商下載之系統費用)。5.郵購招標文件及A3縮影圖限用國內匯票,寫明工程名稱掛號郵寄索取,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檢附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每份快遞郵資):招標文件:200元;招標文件及設計圖:250元。 [其他]:1.選擇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者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2.電子領標者標封請自備(一式三份),並請將各標封單貼妥。3.廠商利用電子領標者應取得憑據,並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證件封內。4.『本處檢舉信箱:台中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電話:04-22237587、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 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11號 電話總機:(049)2370586 更正事項說明: 一、新增施工補充條款154條。 二、修正「空白標單」中「甲.A.21工地拆除」項目為「工地拆除,工地雜項拆除清理,鄰近建築物及雜項拆除」及單價分析計價方式。 三、修正「空白標單」中「甲.P.5施工臨時便道及維護費」項目備註加註"含維護及原地破碎費"及單價分析計價方式。 四、修正之文件內容,請至原取得招標文件之網址或處所,重新下載或索取,無須再次付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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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