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2.8.91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樹林區育德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樹林區育德國民小學 |
機關地址 | 238 新北市 樹林區 佳園路一段34號 |
聯絡人 | 陳至韋 |
聯絡電話 | (02) 26805557 #130 |
傳真號碼 | (02) 26805955 |
電子郵件信箱 | repson0826@yahoo.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YTPS1110708 |
標案名稱 | 新北市樹林區育德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國小部暨幼兒園自立午餐食材採購第二標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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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047,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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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4,047,54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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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預計擴充增購項目為112學年度國小部暨幼兒園自立午餐食材採購
(二)預計擴充之期間為112.08.01~113.07.31。本採購案後續採購項目皆依採購法第18條第4項相關規定辦理議價。
(三)預計後續擴充金額同為肆佰零肆萬柒仟伍佰肆拾元整(NT:4,04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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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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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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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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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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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7/18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7/19 10:00 |
開標地點 |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一段34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北市樹林區育德國民小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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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8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一段34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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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1年08月01日至112年07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2「遠洋漁撈業」、「近洋漁撈業」、「水產養殖業」、「生鮮魚批發業」、「水產品零售業」、「農產品批發市場」或得以漁撈、養殖、販售水產品。 3. 廠商屬行號時,其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列有「農作物栽作業」、「蔬菜批發業」、「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批發市場」或得以生產、販售蔬菜、豆製品。 4. 廠商屬行號時,其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列有「冷凍食品製造業」、「冷凍食品批發業」、「食品、飲料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冷凍食品。 5. 廠商屬行號時,其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列有「製油業」、「食用油批發業」、「糖類製造業」、「粉條類食品批發業」、「調味品製造業」、「調味品批發業」或得以生產、販售豆製品 6. 廠商屬行號時,其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列有「飲料製造業」、「飲料批發業」、「食品、飲料零售業」、「乳製品製造業」、「乳品批發業」或得以製造、販售飲料、乳製品 7.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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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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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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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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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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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