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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40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辛亥路七段67號
聯絡人 林禮吟
聯絡電話 (02) 22362852 #152
傳真號碼 (02) 22366485
電子郵件信箱 mppaogo@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8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學校午餐外訂桶餐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7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9,75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7/26 09: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七段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7,5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七段6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30日起至112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押標金97,500元整.履約保證金為97,500元整 2、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本案評選會時間預訂為111年7月26日13:30辦理評選。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本校將於111年7月22日前以書面回覆;疑義受理單位:本校事務組林禮吟、聯絡電話:2236-2852分機152:傳真:2236-6485 4.本案採複數決標,依其評選結果之優勝序位,選取序位前2家之廠商,依學生實際上課日期供餐。 5.111年8月30日-9月2日、9月12日-9月16日、9月26日-9月30日由評選序位 第1名廠商供餐,111年9月5日-9月8日、9月19日-9月23日由評選序位第2名廠商供餐。 6.111年10月起,由學生以班為單位採自由訂購方式供應;得標廠商需在前月15日前送出菜單供本校午餐委員會審核,每月25日前由各班擇定供餐廠商(以月為單位),兩家廠商須依照各班統計結果供應桶餐,不得以訂餐班級數過少而拒絕供餐。 7.兩家得標廠商對有素食需求之師生,需提供素食餐之服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桶餐
預估數量 130000
單位
預算金額 9,7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