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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33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單位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機關地址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進德路一號
聯絡人 採資組-黃琬婷
聯絡電話 (04) 7232105 #5846
傳真號碼 (04) 7211179
電子郵件信箱 wanwan@cc.ncue.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T1110726
標案名稱 全校對外IPS-防火牆設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2,6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6 09:30
開標時間 111/07/26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總務處採資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文書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15日以前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須具有維護網路之維護能力並有10G校園網路或類似之實際承包經驗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須具備1位(含)以上Cisco CCIE及1位Cisco CCNA及1位CCNP網路認證工程師資格或同等認證及至少具備1位(含)以上通過Fortigate NSE 4–Network Security Professional等級之認證工程師或同等認證。需檢附工程師名單、相對應之有效認證及勞健保資料以供審查(此工程師須為廠商之正職員工,投標時需檢附公告日後申請之勞健保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規格上請洽04-7232105分機1547劉先生,領投標相關問題另洽專線04-7211096黃小姐;傳真:04-7211179。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7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3.得標廠商決標後不履約時依政府採購法第一○一條及一○二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地址:500彰化市進德路1號、電話:04-7211096、傳真:04-721117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