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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61
機關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公所
機關地址 812 高雄市 小港區 小港路158號3-4樓
聯絡人 邱浩銘/張芬蘭
聯絡電話 (07) 8122260 #206/228
傳真號碼 (07) 8138044
電子郵件信箱 adm1130@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53
標案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大坪里全民水資源觀摩暨環保宣導活動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3.15.3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99年12月25日改制)
補助金額
1,046,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3-4樓
現金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9 10:00
開標時間 111/07/19 10:3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4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3-4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本案服務企劃書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合法登記之旅行業者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領標處所】郵遞高雄市小港區公所(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四樓)郵購或逕至本所秘書室購領【領標方式】:一、函購者:1.請自行估計郵寄往返作業時間,提早郵購,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每份附回郵郵票壹佰元,逕向招標單位:高雄市小港區公所(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四樓)郵購,逾期不受理。(2)廠商以任何名義均可領標,惟應將姓名、地址、電話、購標名稱另紙書寫,連同工本費貳佰元﹙限郵局匯票指名:高雄市小港區公所﹚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案標單﹚,信封套外除投遞機關之信箱號碼外,不得書寫其他文字。 二、面購方式:廠商於規定領標期間內,逕洽主辦機關指定之領標處所領標。 [開標地點]:本所四樓簡報室(小港區小港路158號四樓簡報室) [其他]:(1)如遇颱風來襲開標當日放假則順延一日。 (2)投標廠商標單請於截標前寄達高雄市小港區公所(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四樓)或於截標前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期無效。 [檢舉單位及信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5、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2238、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