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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4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單位名稱 心理衛生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呂濰筠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1884
傳真號碼 (02) 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smileyunyun@healt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W11104
標案名稱 111年度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頂樓防水整修工程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38,93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5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3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5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本府111年4月28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10467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第13點
各項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符合任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
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
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9.新臺幣6萬元押標金。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及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133萬8,93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以底價內報價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31萬元。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7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呂濰筠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88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