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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97.30
機關名稱 彰化縣秀水鄉陜西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彰化縣秀水鄉陜西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04 彰化縣 秀水鄉 金興村番花路261號
聯絡人 呂政圭
聯絡電話 (04) 7692242 #13
傳真號碼 (04) 7681652
電子郵件信箱 guei.ssps@ch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7
標案名稱 彰化縣111學年度陝西-埔鹽國民小學委外團膳聯合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13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13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5,139,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秀水鄉陜西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9 17:00
開標時間 111/07/20 09:00
開標地點 504彰化縣秀水鄉金興村番花路2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1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認廠商投標之意願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提供之產品品質符合校方需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4彰化縣秀水鄉金興村番花路26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08.01起至112.07.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彰化縣政府111年6月16日府教體字第1110225320號函發布之學校營養午餐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食品製造業、餐飲業、餐盒或團膳製造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
2.經主管衛生行政機關稽查、抽驗、評鑑衛生優良證明文件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
4.工廠登記證影本
5.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11學年度需求廠商為2家,供餐方式預計如下: (a)自111年8月開學日起,每月由得標廠商單獨輪流供餐(含素食),由評選第一名廠商優先選擇方案。 (b)輪流供餐方式為: A方案﹕廠商供應陝西國小及埔鹽國小111年8、9、11月及112年1、3、5月之班級午餐。 B方案﹕廠商供應陝西國小及埔鹽國小111年10、12月及112年2、4、6月之班級午餐。 2.本採購分為A、B二方案之組合方式,依評選序位之結果,並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之優勝廠商,依序進行議約〈以A、B二方案之組合方式為優良廠商決標對象,同時僅能得標一方案,他方案之競標權利必須放棄〉。 3.上述兩方案之得標廠商,必須確實供應陝西及埔鹽兩校之午餐,廠商不得藉任何理由對任一校拒絕供餐,否則視同未履行本採購合約,應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方式如附件。例如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或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下限;投標廠商得標項目或數量之限制、開標順序、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等)。 4.配送方式 (a)陝西國小部分:全校餐桶送至各班,午餐用餐後三到六年級班級自行將所有餐桶送回學校中廊集中,唯考量學生安全,一年級之所有餐桶請供餐廠商協助送回學校中廊集中;二年級之湯桶請供餐廠商協助送回學校中廊集中。 (b)埔鹽國小部分:全校湯品及低年級飯菜,由當月供餐廠商負責送至各班;食用完畢,中高年級各班級廚餘自行送回學校指定地點集中,低年級廚餘則由廠商負責收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秀水鄉陜西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彰化縣111學年度陝西-埔鹽國民小學委外團膳聯合採購採購
預估數量 114200
單位
預算金額 5,139,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