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72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3 彰化縣 埤頭鄉 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聯絡人 莊尚翰
聯絡電話 (04) 8922117 #146
傳真號碼 (04) 8927320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38@ems.pito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2
標案名稱 「彰化縣埤頭鄉木棉花道路面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9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39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07
原公告日 111/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A3回郵信封並貼足52元郵資,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收。電子領標費: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13 10: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工程驗收決算完成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利或結構):(投標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
2.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工程、水利或結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投標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
3. 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 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埤頭鄉公所(建設課)、彰化縣埤頭鄉斗苑西路138號(04)8922117轉146。 三、廠商無電子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四、投標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付款方式:俟補助款撥所後1次付款:決標後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決算後,按建造費用核算付清服務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