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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
機關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
機關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成章一街2號
聯絡人 龔士官長
聯絡電話 (03) 4607306
傳真號碼 (03) 4503273
電子郵件信箱 6AC90752@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A11015P003
標案名稱 一般廢棄物清運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9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限以1年為限,擴充金額以新台幣 195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9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20桃園市中壢區成章一街2號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4 09:30
開標時間 111/07/14 14:30
開標地點 中壢區龍勝營區後勤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1萬7,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12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惡意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品質提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壢區成章一街2號龍勝營區會客室或寄中壢內壢郵局第47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2)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處理許可證,清理許可證(以上許可證廢棄物種類應含代碼: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其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之「每月焚化爐進場處理許可量」,應高於本案標的物每月預估數量(16.5公噸),如未能同時具有清除許可證及處理許可證者,得以簽訂委託清除或處理等相關證明文件代之。A.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處理機構簽訂同意進場之証明或許可證。B.處理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清除機構簽訂清除証明或許可證。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甲(乙)級廢棄物清除處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成章一街2號 聯絡人:陳鵬宇 聯絡電話:0986813859 【其它】: 【通信領標】: 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寄中壢郵政第47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至111年7月8日前提出,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部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電話03-4607306、傳真:03-4503273、地址:中壢郵政第47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