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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55
機關名稱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育平路316號
聯絡人 莊勝夫
聯絡電話 (06) 2951915 #1304
傳真號碼 (06) 2950424
電子郵件信箱 hope@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2
標案名稱 臺南市安平區王城里活動中心拆除重建計畫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5 - 公共娛樂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6,998,42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016,97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16,9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以前。 金額: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 項目:屬本案契約既有項目者,依該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辦理議價;倘屬新增項目者,依採購法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3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2,691,998

補助機關 3.95.2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27,324,972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09:00
開標時間 111/07/12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萬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400日曆天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繳回拆除舊有建物剩餘價金(繳回拆除舊有建物剩餘價金新台幣1萬元採固定價格繳回不計入投標總價,且不隨標比調整工程剩餘價值,廠商應自行至現場了解,如繳回金額有差異時,應自行於標價內調整吸收,決標後應於辦理第一次估驗前案所列金額繳交) 二、本案係分為「活動中心工程」及「東興洋行廁所工程」二個部分,其中「東興洋行廁所工程」之經費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文化局於111年度已編列1,650,000元,剩餘經費將續編112年度預算,剩餘經費如未獲臺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