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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8.97.42
機關名稱 新竹市東區建功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新竹市東區建功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東區 建功一路104巷22號
聯絡人 蔡均旺
聯絡電話 (03) 5713447 #804
傳真號碼 (03) 5726580
電子郵件信箱 ckpst122@ms2.ckps.h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kps11115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午餐公辦民營委外辦理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826,34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26,3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金額新台幣壹仟零壹拾壹萬柒仟參佰玖拾元整($1011739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上限至民國112年7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8新竹市政府
補助金額
7,826,34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00新竹市東區建功一路104巷22號
不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7/27 09: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建功一路104巷2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招標完成簽約,以免延誤本校學生午餐供應。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完成履約,以免延誤本校學生午餐供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建功一路104巷2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依法向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登記為餐盒、食品製作業及團膳製造業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 (3-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凡依法向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登記為餐盒、食品製造業及團膳製造業之廠商。 (5)其他:廠商聲明書、營養師執業執照、鍋爐技術士或鍋爐維護廠商協力證明文件、廚工【廚工人數每日不得少於300:1(用餐人數:勞務人員)之比例】且具中餐烹調技術士以上證照需達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二、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東區建功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