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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4.58
機關名稱 臺東縣長濱鄉公所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962 臺東縣 長濱鄉 長濱村四鄰九號
聯絡人 連筱倩
聯絡電話 (089) 832139 #203
傳真號碼 (089) 832368
電子郵件信箱 cbnb106@cbn.tait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L001-11107
標案名稱 臺東縣長濱鄉長濱老街新風貌形象商圈營造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5 - 會員組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經濟部
補助金額
18,0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長濱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62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四鄰九號
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6 09:00
開標時間 111/07/2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2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四鄰九號1樓收發櫃台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長濱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決標日起至經機關辦理驗收合格及確認無待解決事項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
凡具備本採購案相關之企劃執行能力等,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其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2)廠商應依其類別檢附以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證明書或立案或設立證明等文件影本。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資格第16條規定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
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
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證
明文件(由廠商負責以上免驗項目之舉證,例如提出免納稅之證明
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寄達長濱郵政十號信箱;或專人於本所上班時間內送達本所一樓收發櫃台。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招標文件200元整,現場領標,招標文件500元整,962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四鄰九號 四、本案準用最有利標精神,經評選作業擇最符合需要者(優勝廠商)再辦理議價事宜。 五、[開標程序]:審查證件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評選會議日期另行通知(111年7月26日上午9點30分審標,依審查狀況完畢後通知資格符合廠商進行簡報)。 六、餘詳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長濱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