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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46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五權街1號
聯絡人 賴鵬翔
聯絡電話 (089) 324112 #1717
傳真號碼 (089) 343685
電子郵件信箱 grin843@tait.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9
標案名稱 新冠及流感病毒核酸快速檢驗試劑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66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1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5 12:00
開標時間 111/07/15 15:00
開標地點 本院五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83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算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閱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或廠商需具備公、私立地區醫院(含)以上經驗,投標時需檢附結算證明書、發票收據、合約書封面影本等相關資料供查驗。
附加說明
「資格審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本案須登記從事有關「醫療器材買賣」等相關營業項目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符合本案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 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或廠商需具備公、私立地區醫院(含)以上經驗,投標時需檢附結算證明書、發票收據、合約書封面影本等相關資料供查驗。 「規格審查」 (1)衛材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免辦理查驗登記者,請檢附證明)、型號及其有效日期 (2)衛材製造廠之GMP/QSD製造許可或登錄號碼及其有效期間(屬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二第一等級未滅菌或不具量測功能品項之醫療器材得免附GMP/QSD) (3)衛材之醫療器材許可證登載之製造廠名稱、地址應與GMP/QSD文件相符。(如未符,應提供申請變更文件資料) (4)第2、3等級醫療器材之中文仿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或第1等級醫療器材規格型錄或樣品是否與所列之規格相符 (5)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有效的核價證明(健保代碼、產品型號、許可證字號) (6)如屬自費品項,請提供健保尚未納入給付之品項代碼(請至健保署網站查詢) (7)投標所附衛材文件符合本院招標規格(檢附本案招標需求明細表一一檢視核對並請廠商核章確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