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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73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聯絡人 劉宏俊
聯絡電話 (03) 4392164 #511
傳真號碼 (03) 4392930
電子郵件信箱 master680531@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PN-008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學校午餐外訂盒(桶)餐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9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得標廠商於本契約(111學年度)履約情形良好、其服務與品質符合本校所需,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112學年度後續擴充權利[每餐45元,預估1100人,惟實際以實際定餐數量為準,預計供餐200天]。預估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99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5 16:00
開標時間 111/07/18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前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08.01-112.07.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需與本項採購性質相符,並經政府核准設立之相關行業。營業項目須有「餐飲業」、「其他餐飲業」或「即食餐食製造業」或其他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標案標的內容符合之廠商。或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C1(食品、飲料及菸類製造業)或F5(餐飲業)中類。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資料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憑證:10萬元整
6.其他:
(1)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行使代理權時需提出,負責人出席則無需提出)
(2)押標金票據
(3)退押標金申請書
(4)服務建議書7 份
(5)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次係第2次招標,原契約書內每週水果供應1次,改為每月水果供應1次,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二、其他: 1.開標:111年7月18日(一)10時 2.評選:111年7月18日(一)14時 3.複數決標,3家為上限 4.採固定金額,每人每日午餐45元、採用天天安心食材及符合桃園市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實施計畫食材(3章1Q)補助者,得依規定檢附證明文件另申請桃園市政府天天安心食材補助每人一週5元及3章1Q食材補助每人每天1餐補助10元,桃園市教育局若調整補助金額,依其規定) 5.本契約以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契約金額每人每餐45元,111學年度預定供應約1100人,預估契約總價金額為新台幣990萬元整(每餐45元*預估供餐1100人*預計供餐200天)。 6.保如得標廠商於本契約(111學年度)履約情形良好、其服務與品質符合本校所需,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112學年度後續擴充權利[每餐45元,預估1100人,惟實際以實際定餐數量為準,預計供餐200天]。預估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99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午餐
預估數量 220000
單位
預算金額 9,9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