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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6
機關名稱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
單位名稱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
機關地址 406 臺中市 北屯區 水湳路109-5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 22124146 #513262
傳真號碼 (04) 22982901
電子郵件信箱 stanley80727@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HK11K02P002
標案名稱 模型物件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01
原公告日 111/06/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06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
招標文件售價0元,郵購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寄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資通電軍電子作戰中心人事後勤課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件)並自行評估郵遞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7 10:0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9月30日前乙次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中心使用上級機關令頒之通用條款填註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報價單。
5.切結書(投標時須檢附)。
6.投標廠商應為資訊業者,檢附之文件需為其曾完成2D/3D模型製作之文件(如結案驗收證明書或驗收紀錄)。
7.餘詳如招標文件(投標商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文件需為其曾完成2D/3D模型製作之文件,如結案驗收證明書或驗收紀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於111年7月4日1700時前,或有異議請於111年7月11日1700時前以書面方式向資通電軍電子作戰中心提出,未具名者或逾時者不予受理。 2.請進入本單位人員配戴口罩;另過去14天內有發燒(37.5度(含)以上)、與大陸親友接觸或有國外旅遊史,本單位有權拒絕該人員進入。 3.國防部為強化防疫篩檢措施,針對廠商入營應提出完成3劑疫苗佐證(小黃卡),如只完成2劑疫苗注射,需自備快篩試劑並提早於開標前至水湳營區大門現場實施快篩,待快篩顯示陰性方可入營。 4.如需了解全案執行概況,聯絡人:林佳瑩,電話:02-2735992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資通電軍電子作戰中心(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水湳路109-5號 電話:04-2212-41465#513262 傳真:04-2298-290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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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