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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6/30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5.4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單位名稱
獨立山工務段
機關地址
270 宜蘭縣 蘇澳鎮 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養護科顏錫堅
聯絡電話
(03) 9962501 # 2310
傳真號碼
(03) 9972652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4B038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獨立山工務段四季監工站111年度預約經常性災害搶修工程(第2次)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6/14 10:00
原公告日期
111/06/0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47,442,839元
柒佰肆拾肆萬貳仟捌佰參拾玖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宜蘭縣大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宜蘭縣-大同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6774382
 廠商名稱
宜隆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甲G字第A00745-002號
 廠商地址
269 宜蘭縣 冬山鄉 大進村大進路396號1樓
 廠商電話
(03) 9589068
 決標金額
26,201,557元
陸佰貳拾萬零壹仟伍佰伍拾柒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7/06 - 111/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4390306
 廠商名稱
日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16684351
 廠商名稱
崇景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獨立山工務段四季監工站111年度預約經常性災害搶修工程(第2次)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宜隆營造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6,201,557元
陸佰貳拾萬零壹仟伍佰伍拾柒元
  決標金額
26,201,557元
陸佰貳拾萬零壹仟伍佰伍拾柒元
  底價金額
35,000,000元
伍佰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6,201,557元
陸佰貳拾萬零壹仟伍佰伍拾柒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日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9,850,000元
玖佰捌拾伍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崇景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3,800,000元
參佰捌拾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6/28
決標公告日期
111/06/30
契約編號
111-1425-05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
35,000,000元
伍佰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6,201,557元
陸佰貳拾萬零壹仟伍佰伍拾柒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廠商提出執行能力、如期完成及絕不降低品質說明,本處審核尚稱合理,簽請長官同意決標。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特定個別項目指數: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指數:5%
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25.4
機關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災後原地復建工程
2.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附加說明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最低標廠商經本處通知日期:111年6月17日、文號:四工養字第1110042173號函,請廠商於期限7日內提出說明日期:111年6月20日、文號:隆營發字第111128號函,經會政風,主計室後簽請機關首長(授權人)於111年6月28日核准後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