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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6.2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435 臺中市 梧棲區 臺灣大道十段二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4) 26642621
傳真號碼 (04) 26642696
電子郵件信箱 T02257@twpor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2S220691
標案名稱 『111及112年度港區倉棧及建築物整修工程』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762,8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29
原公告日 111/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4樓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63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11 09:30
開標時間 111/07/11 10:30
開標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分公司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1樓投標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決標次日起10日為開工日),至所有委託案件完工驗收合格...,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如屬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主持人為應徵廠商專任建築師證明(如勞保明細表)
附加說明
1.截、開標日若因故遇臺中市宣布不上班,則延至下一上班日舉行。 2.郵購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將文件工本費新臺幣$630元整,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金融機構本票或郵局匯票,信封註明案號標的名稱,以限時掛號於截標前寄達(郵戳為憑)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採購科函索(並需附大型回件信封貼足新臺幣$75元郵資,並書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自行估計例假日及郵遞所需時間。 3.[工作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4-26642633何小姐。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4-26642621陳小姐。 *****第1次更正公告***** 修正外標封之案名及案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