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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8
機關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2 彰化縣 永靖鄉 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4) 8221191 #225
傳真號碼 (04) 8236662
電子郵件信箱 ycd05@yungchin.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11
標案名稱 111年度永靖鄉管線挖掘路面修復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4 - 開挖及土方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08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8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憑收據至行政課領取招標文件
現金200元至本所財政課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5 09:00
開標時間 111/07/05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5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靖鄉第50號郵政信箱或送達本所一樓收發櫃檯或電子投標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簽約日次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餘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2.電子領標及投標至web.pcc.gov.tw。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本案投標文件標單及估價單填寫如有修改,請廠商務必予修改處核章,否則將判定為不合格文件。 5.原領標廠商可持原領標文件投標或換領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彰化縣永靖鄉瑚璉路230號、電話(04)8238746、傳真(04)8234566;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