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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32.82
機關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黃專員
聯絡電話 (07) 3422121 #78047
傳真號碼 (07) 3419030
電子郵件信箱 ythuang@vghks.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P-11031
標案名稱 111-113年影像處理系統暨設備維護案(二年)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103,46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28
原公告日 111/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補給室'
新台幣50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銀行支票至補給室現場洽購,至出納組繳費後,持收據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5 14: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醫療大樓地下1樓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履約涉及整體營運作業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履約涉及整體營運作業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補給室或文書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11年6月27日更正投標須知第71點 (2)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行之部分為:影像處理系統暨設備維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及地點]高雄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採購組 領取方式:1親自領取:補給室採購組洽購,時間:08:00時至11:00時至14:00時至17:00時止,逾時不受理。2郵購:附書妥地址之回郵大型信封一只(大於A4尺寸)貼郵資至少六十元,寄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補給室採購組(註明索取標單案號,請考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寄) [標單售價及付款]:標單工本費伍佰元,由補給室採購組開繳款單後至出納組繳款。郵購領取:工本費伍佰元以匯票或支票方式繳交(付款名稱:高雄榮民總醫院)。 現場投標:送交本院補給室。郵遞投標: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補給室。 [決標方式]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詳投標須知)。 [其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 上網領取: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自行從網路列印繳款憑證置於標封內,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繳交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電子招標廠商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資料後,請價格審查(含標單、標價清單、總價清單),規格審查(含規格審查表、本院規格表、廠商規格表、型錄),資格審查(含押標金、證件審查表、廠商聲明書、出席委託代理開標授權書、廠商資格證件資料)等置入註明「標單」及「購案編號」之自備大標封。 投標方式:通信投遞、直接將標單送達本院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高雄榮總補給室或http://web.pcc.gov.tw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291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傳真:(02)23896231,高雄市調查處(07)2818888,傳真:(07)282309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信箱,本院:(07)3468008。傳真:(07)346800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