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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13
機關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單位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地址 404 臺中市 北區 館前路1號
聯絡人 陳婌貞
聯絡電話 (04) 23226940 #258
傳真號碼 (04) 23223551
電子郵件信箱 chensc@nmns.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C19
標案名稱 AIoT智慧教室學習監測分析平台建置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上限金額新臺幣14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1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5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無效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送投標文件無效。 1.未繳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或票據係偽造變造者。 2.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或聲明書未經蓋章者。 3.經審查證件不全、失效或不合規定者。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未蓋章、或與標價有關之字跡模糊、或無法辨識或破損不完整、或塗改而未蓋印章。 5.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 6.同一廠商投遞有效標封二封以上者。 7.受停業處分或被停止投標權尚未屆滿或撤銷者。 8.於投標文件內附加條件者。 二、另若投標廠商與本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關係,請切結告知本館,以便該等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三、若有疑問關於招標規範及履約內容請洽04-23226940分機733陳小姐,關於招標文件請洽分機258陳小姐。 備註:本案以決標日為簽約日。 備註:評選時間111年7月12日(二)下午2時;評選地點:本館行政中心414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