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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1.44
機關名稱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880 澎湖縣 馬公市 中華路369號
聯絡人 陳明邦
聯絡電話 (06) 9272342 #511
傳真號碼 (06) 9276502
電子郵件信箱 mk0023@mksh.ph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6
標案名稱 馬公高中北側停車場管理設備系統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42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6/28
原公告日 111/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2 09: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1年9月15日以前交付及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招標案附件3-「馬公高中北側停車場管理設備系統」需求規格書: 第五點規格內容之項目一車牌辨識管理系統「(二)車牌辨識攝影機:2.最大影格速率:30fps @ 1920 x 1080(需檢附第三公正單位測試報告)、8.雜訊比:82DB以上(需檢附第三公正單位測試報告)、9.最低照度:0.001 lux @ F1.2(需檢附第三公正單位測試報告)、10.寬動態範圍 (WDR):130dB(需檢附第三公正單位測試報告)、19.防水等級/防暴等級:IP68/IK10(需檢附第三公正單位測試報告)、21.需檢附CE及FCC認證」及項目二監視系統「一、紅外線變焦槍型網路攝影機:12.防水等級: IP68(需檢附第三公正單位測試報告)、13.需檢附CE及FCC認證」。 其「需檢附CE及FCC認證」及「第三公正單位測試報告」修正為「得檢附CE或FCC相關認證」及「驗收需檢附第三公正單位測試報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