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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40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機關地址 828 高雄市 永安區 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聯絡人 李美穎
聯絡電話 (07) 6912811 #3352
傳真號碼 (07) 6913849
電子郵件信箱 u27172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411100140
標案名稱 興一/二機GGH冷卻器管束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4,9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4,9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7 16:00
開標時間 111/07/28 13:30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 120萬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整批交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廠商、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政府登記合格廠商(公司)且有工廠登記證,及曾完成類似本案(含檢驗、尺寸、型式及材質)非洩漏式煙氣熱交換器塘瓷琺瑯散熱片管束組製造之履約完成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點]:電子領標。 電話:07-6912811#3352 李小姐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2304吳哲志先生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售價:免費。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71,4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71,4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3.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決標方式: 一.投標廠商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廠商(公司)且有工廠登記證,及曾完成類似本案(含檢驗、尺寸、型式及材質)非洩漏式煙氣熱交換器塘瓷琺瑯散熱片管束組製造之履約完成證明文件。 二.規格文件審核: (1).廠商投標時除應檢附其資格証明文件外,另需檢附前述履約完成證明文件該案之管束組圖面及規範供佐證審查。 (2).投標廠商若選用「S-TEN1&S-TEN2」鋼材之同等品代替,於投標時需檢附所選用同等品之資料供本廠審查,其資料應包括材料化學成份、機械性能及抗硫酸腐蝕性能等,以上性質需同等或優於S-TEN1&S-TEN2,如未附齊全或經審查不合格者,則不可參與議、比價;經審查合格者,於得標後轉為本案散熱管及散熱片之材料,作為本案契約之一部份,並作為履約之依據。 (3).投標廠商於規格審查時,若無提出選用同等品資料文件時,即視同採用「S-TEN1&S-TEN2」作為本案製造之材料。 (4).得標廠商於履約過程中應使用經審查通過之同等品之材料而未使用者或應使用「S-TEN1&S-TEN2」而使用其他材料者,本廠均不予接受,並得解除契約,得標廠商所繳交保証金不予發還,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辦理。 5.本採購案不允許非協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及其產品參與投標。 6.其餘詳細規範請詳:[興一/二機GGH冷卻器管束組採購規範]辦理。 7.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政風處檢舉專線(02)2366-736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