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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7.32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福德路20號
聯絡人 李啟鼎
聯絡電話 (03) 4635888 #511
傳真號碼 (03) 4638992
電子郵件信箱 a1900307@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7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學生午餐外訂合菜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520,92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1學年度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 2.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期間為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3.金額上限為預估為新台幣9,520,920元整,總採購金額預估為新台幣19,041,84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自備行動存取裝置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9 09: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201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具備餐飲烹調、營養衛生管理及送貨能力之廠商。
應檢附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繳納憑據
6.營養師執照影本。
7.廠商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8.電子領標憑據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資格審查:111年6月29日上午09時00分 廠商評選:111年6月30日上午10時00分 2.第一次公告已更正內容: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1日桃教體字第1110027677號函暨111年5月5日桃教體字第1110039920號函,有關公糧米回饋及食材規範已公告修正,本採購案契約第八條履約管理、第(三十四)項食材管理、第6款及第7款,依據上級單位函示修正並更正原公告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國小老師及學生每人每天午餐
預估數量 169080
單位
預算金額 7,608,6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幼兒園午餐、水果、上下午點心
預估數量 1152
單位
預算金額 1,912,32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