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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
機關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
機關地址 239 新北市 鶯歌區 八德路99號
聯絡人 採購官
聯絡電話 (02) 26705352
傳真號碼 (02) 26780014
電子郵件信箱 MVD90626@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GR11087P065
標案名稱 M978油罐車系統維修等3項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72,67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11年6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另本案如未能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112年度購案之招標、簽約,可後續擴充期間為3個月,後續擴充分別為本案第1至3項各1組數量,金額為新台幣67萬2,678元(依契約價金至後續擴充金額用完為止),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開標室
新臺幣17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9 09:00
開標時間 111/06/29 14:00
開標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使用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郵遞鶯歌郵局第174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計畫清單第7點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提供結算驗收證明書或付款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提供結算驗收證明書或付款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採購股)販售時間:上班0830至163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快遞郵資及標單工本費(受款人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用限掛寄239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採購股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廠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投標文件每件新台幣170元整。 [其它]: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1年6月24日或有異議者請於111年7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廠請求以書面向本廠請求,(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不允許國外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4.本案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與非法外籍移工。 5.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g.gov.tw。 6.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 7.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地址: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99號:電話:02-26705352、傳真:02-2678001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