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94.20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機關地址 266 宜蘭縣 三星鄉 拱照村三星路三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聯絡人 邱靖凱
聯絡電話 (03) 9894166 #296
傳真號碼 (03) 9895161
電子郵件信箱 jeross@mail.moj.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13-111
標案名稱 111年度網室養殖室設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2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66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三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不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8 10:00
開標時間 111/06/28 15:00
開標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三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6/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三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廠商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網站或直轄縣、市政府資料網站查詢登記證明文件列印以供審查,若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本項廠商資格不合格。 ※投標廠商資格(符合其中一項):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非營利機構請附代表人之納稅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廠商投標切結書(加蓋公司大小章)。 5.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6.標價清單正本。 7.押標金或收據。 8.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正本)-(可放置於標封內或代理人隨身攜帶(開標現場不提供本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