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1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科 |
機關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
聯絡人 | 陳俊瑋先生 |
聯絡電話 | (03) 3322101 #6868 |
傳真號碼 | (03) 3393986 |
電子郵件信箱 | 10057799@mail.ty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524-AA2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八德轉運站新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1,131,9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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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9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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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76,999,9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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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76,999,926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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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間內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為本案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之差額加計新臺幣500萬元為擴充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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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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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6/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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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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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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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1013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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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6/28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6/28 10:30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8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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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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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27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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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1.如為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如為共同投標廠商,其組合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共同投標廠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共同投標廠商須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共同投標廠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6.營造業(E101011): (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承攬工程手冊 7.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8.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9.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10.服務建議書 11.電子領標憑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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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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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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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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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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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