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5.83.17 |
機關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雲林郵局 |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雲林郵局 |
機關地址 | 640 雲林縣 斗六市 西平路一號 |
聯絡人 | 許世雄 |
聯絡電話 | (05) 5322711 |
傳真號碼 | (05) 5354459 |
電子郵件信箱 | casa1106@mail.post.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17 |
標案名稱 | 雲林郵局等2處投遞前郵件分揀委外承攬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51 - 郵政及專差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399,957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1,399,957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甲方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含本條第3款及第4款後續擴充期間)內議價增購,但以不逾本契約預估契約總價金 40 %為上限。
2、履約期滿,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得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重新議價後續約,以1次為限,每次1年。
3、履約期滿,在甲方未招得適當承攬廠商或人員負責工作前,乙方應依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4個月為限。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6/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6/27 17:30 |
開標時間 | 111/06/28 10:00 |
開標地點 | 640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一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圍標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狀況正常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40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一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