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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4.51
機關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工務課吳怡萱
聯絡電話 (089) 325301 #300
傳真號碼 (089) 342382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e098@ttc.tait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1110420
標案名稱 111太平溪以南道路水溝等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7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8 09: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施工經費達契約總價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行、土木包工業、營業內容含土木工程相關項目企業及各級合格營造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額度 2.本工程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3.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標封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止收件及開標。 5.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6.本採購採一次開標、分階段審查。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資格標部分,如資格標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最有利標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由本所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7.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