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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32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思源路127號
聯絡人 王雅如
聯絡電話 (02) 22765566 #2880
傳真號碼 (02) 66352100
電子郵件信箱 geaf33386@tph.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880-111005
標案名稱 優視非球面人工水晶體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2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院八樓總務室
圖說費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9 09:00
開標地點 本院八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41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八樓總務室標箱或一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為簽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藥商許可執照5.押標金憑證(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規格審查文件]:1.審查衛材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免辦理查驗登記者,請檢附證明)、型號及其有效日期2.審查衛材製造廠之GMP/QSD製造許可或登錄號碼及其有效期間3.審查衛材之醫療器材許可證登載之製造廠名稱、地址應與GMP/QSD文件相符4.審查第2、3等級醫療器材之中文仿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或第1等級醫療器材規格型錄或樣品是否與所列之規格相符5.如屬健保品項,審查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有效的核價證明6.如屬自費品項,審查健保尚未納入給付之品項代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111年06月28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8樓總務室標箱或收發室 2.郵遞投標:111年06月28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如以郵遞請自行估算送達時間,逾時不受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111年06月28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予提供),請逕至本院總務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索取,文件免費。 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2880-111005招標文件』,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總務室王小姐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 招標機關聯絡人:總務室王小姐;電話:02-22765566分機2880;傳真:02-66352100 規格聯絡人:眼科林主任;分機:135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