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1.34
機關名稱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712 臺南市 新化區 忠孝路2號
聯絡人 黃組長
聯絡電話 (06) 5982065 #4002
傳真號碼 (06) 5988041
電子郵件信箱 cadmus@mail.hhsh.tn.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316
標案名稱 11103學生交通專車租用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185,2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6
原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2 09:00
開標地點 712臺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3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金額龐大,且悠關學生受教權益,為確保得標廠商完成簽約及繳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金額龐大,且悠關學生受教權益,為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約,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2臺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學年度開學前一日起至111學年度開學前一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投標時須檢附下列文件影本):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遊覽車客運業)。
(三)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稅者應出具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採購規格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莊教官,電話:06-5982065-3102。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庶務組長,電話:06-5982065-4002。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國立新化高級中學;地址:台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 ●開標(評選)地點:本校教學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其他相關規定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