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7.3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青埔路二段122號 |
聯絡人 | 總務主任 |
聯絡電話 | (03) 4531626 #510 |
傳真號碼 | (03) 4531441 |
電子郵件信箱 | pm@mail.cpps.tyc.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5 |
標案名稱 | 青埔國小附設幼兒園環境設施改善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6 - 木材及金屬之加工及木作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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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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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731,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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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日後有關本校災後搶險搶修工程、室內裝修工程、校舍建物防水工程、校舍地面(鋪面)暨地面設施修繕工程、辦公教學用桌椅櫃及傢俱採購等相關後續擴充採購之權利,預計擴充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30萬元整,預計擴充期限為至本案後擴採購額度用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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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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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6/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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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6/21 10:00 |
開標時間 | 111/06/21 10:30 |
開標地點 | 本校行政大樓二樓雙語教育中心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陸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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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校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320016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22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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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計45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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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6.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請另檢附: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登記證、有效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評鑑事項及印鑑頁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將依營造業法第44條第二項之規定評定為不合格標。) 7.土木包工業廠商請另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有效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明、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印鑑頁等內容。) 8.室內裝修業廠商請另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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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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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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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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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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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