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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4.4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治山課
機關地址 542 南投縣 草屯鎮 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吳仲英
聯絡電話 (049) 2365226 #2302
傳真號碼 (049) 2365472
電子郵件信箱 04_3674@fores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405A411
標案名稱 111年度巒大事業區第80林班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351,34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13:3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1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營造廠。二、應附文件:1.公會會員證影本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其他文件請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上所述應附之相關文件檢附。(註:除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可於退還押標金時再檢附外,其餘文件皆請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審查項目逐項檢附各項相關文件,如有未依此檢附者,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不辦理現場會勘,請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自行親至現場瞭解後再投標。 2.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相關文件,廠商對本招標文件之請求釋疑之期限至111年6月20日止,本處至遲於開標日前1日下班前釋疑。 3若截標及開標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則截標及開標時間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履約地點】:南投縣水里鄉、信義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