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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7.9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莒光街15號
聯絡人 洪儀欣
聯絡電話 (03) 3342351 #51
傳真號碼 (03) 3347248
電子郵件信箱 ta102101@simes.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0110-11012
標案名稱 西門綠園運動場活動舞台設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59,04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1年09月30日。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1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159,04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10: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起7日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土木包工業以上或具履約能力之業者。(營業項目列有與所投標標的相符之營業項目)。餘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專業施工廠商營業項目含本工程施工內容者。)之有關業務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