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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1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林坤亮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8224
傳真號碼 (02) 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linkl@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ain11107
標案名稱 市民大道(建國南路至安東街40巷)橋下分隔島環境改造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1 070030301 000 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838,87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838,87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新臺幣5,0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9 09:00
開標時間 111/06/29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0萬元整(有效期:90天)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市府1樓本處服務台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4月28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10467號函修正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件: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廠商切結書(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服務建議書(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3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3%。 5.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6.本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150 日內竣工,若本處有擴充需求,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500萬元。 7.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押標金有效期至111年9月27日止。 10.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1.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屆時請投標廠商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