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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6/15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2.26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文化發展及交流科
機關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復興路2段101號
聯絡人
賴宥瑜
聯絡電話
(03) 9322440 # 311
傳真號碼
(03) 9354286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C111052202s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2022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賣店服務區委託經營管理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111年5月18日宜文發字第1111500429號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提供食物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5/31 10:00
原公告日期
111/05/20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0元
零元
預算金額為 0 原因: 屬收入性質採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宜蘭縣-五結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2915701
 廠商名稱
承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709 臺南市 安南區 大安街461巷40號1樓
 廠商電話
(091) 0893932
 決標金額
316,600元
壹萬陸仟陸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6/09 - 111/09/02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2022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賣店服務區委託經營管理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承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316,600元
壹萬陸仟陸佰元
  決標金額
316,600元
壹萬陸仟陸佰元
  底價金額
300,000元
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316,600元
壹萬陸仟陸佰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張永鍾
國立宜蘭大學副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宜蘭大學(食品科學系)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食品化學、食品分析、食品衛生安全、食品添加物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博士
2
江淑華
佛光大學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佛光大學健康與創意素食產業學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餐飲衛生與安全、餐飲品質管制、餐飲營養
3
黃中宜
國立宜蘭大學副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大學(食品科學系 )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食品安全衛生、食品微生物、食品發酵
4
郭香蘭
本局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秘書
所任工作:協助綜理文化局各項業務
5
陳盈良
本局科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文化發展及交流科科長
所任工作:督導文化推廣活動及童玩節等業務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6/09
決標公告日期
111/06/15
契約編號
C111052202s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300,000元
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316,600元
壹萬陸仟陸佰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2.26
機關名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0元,為收入性採購,收入計有固定權利金及變動權利金2大項目,於111年6月9日(四)上午10時於本局開標室辦理議價,「承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廠商)議價結果如下:
(一)廠商報價
1、固定權利金:新臺幣31萬6,600元整,高於底價新臺幣30萬元。
2、變動權利金:以入園人數收取,入園人數以機關公告數字為準。
(1)當入園人數達20萬人次,加收取權利金新臺幣16萬元,高於底價新臺幣15萬元。
(2)當入園人數達20萬人次之後,每增加10萬人次,再加收取權利金新臺幣16萬元,高於底價新臺幣15萬元。
(二)主持人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9條第1項第3款當場宣布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