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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44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彰化管理處
機關地址 510 彰化縣 員林市 中山路二段133號
聯絡人 謝綠芬
聯絡電話 (04) 8332581 #415
傳真號碼 (04) 8374040
電子郵件信箱 ch464@iachu.na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H1117002
標案名稱 111年度萬興大排、魚寮溪、二林溪灌溉水環境品質調查暨行政管理策略研析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發包股
500元,以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8 09:30
開標時間 111/06/28 10:00
開標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1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彰化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專人送達請投遞於本處一樓標函投遞箱內。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
1.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登記之公司、法人或大專院校。
2.該計畫小組成員需有農業工程或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科系(擇一)碩博士畢業人員。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金額:230,000元 施工地點:員林市 投標廠商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2.法人團體(營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立案章程。 3. 法人團體(非營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立案章程。 (3)授權書(無則免)。 4.大專院校: (1)授權書或公文(以大專院校本身名義投標者則免)。 (2)立案證明(公立大專院校免附)。 5.計畫小組成員之畢業證書及就職證明。 說明: 一、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擇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通訊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和平里中山路二段133號. 二、領標地點:1.本處發包股2.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持原購領招標文件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請詳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六、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其他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