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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10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0 臺中市 中區 自由路二段86號
聯絡人 葉宇浩
聯絡電話 (04) 22245131 #5267
傳真號碼 (04) 22258310
電子郵件信箱 u894446@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51100017
標案名稱 111年電費資料電腦輸入及整理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13,85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到期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原契約總金額(不含營業稅)20%。2.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每年不含續約得另再增購金額以原契約總金額(不含營業稅)20%為上限。3.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經雙方同意得以原約條件及以原工作費總金額辦理續約一年,以一次為限。(以上內容詳工作契約第7條及第15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14:00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有電腦資訊或文書處理相關項目之資訊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打字業(IZ02010)。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 < 注意事項>> 一、< 更正內容>本次招標更正承攬契約第三條契約價金給付(一)最低薪資相關規定,詳細價目表備註1最低薪資規定。以上更正非屬重大變更。 二、本案原訂於111年6月13日辦理第一次開標,因更正上述招標內容暫停第一次招標;本次更正上述內容,續行第一次招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第1項辦理。本次招標仍受採購法第48條第1項,需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三、為防範最低標得標之廠商標價過低無法支付所訂最低工資,投標資料其詳細價目表各工作項目單價及金額未填,雜費項目金額未填;或各工作項目單價及雜費項目金額低於備註規定之最低金額,為無效標。 四、本案最低總標價不得低於新台幣2,153,362元(不含營業稅),否則為無效標,標價或經比減價後,標價已達最低總標價 (不含營業稅)且有二家以上合格廠商者,採用抽籤方式決定得標者,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由機關代為抽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可電子投標。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四、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六、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七、本案主辦部門: 04-2224-5131 核算課 #5212 廖小姐 八、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擇下列帳戶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 1051100017>,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 1051100017>,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十一、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288,813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203,672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