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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4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機關地址 413 臺中市 霧峰區 中正路1340號
聯絡人 楊國賢
聯絡電話 (04) 23307159 #2502
傳真號碼 (04) 23393354
電子郵件信箱 ksyangwra@wrap.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708
標案名稱 111年度地下水觀測站井汰舊換新及建置工程(含站房站體改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170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23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2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0:00
開標時間 111/06/20 10: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3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1/30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期起算第150天為本工程施工期限之末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級鑿井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詳如招標文件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詳如招標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詳如招標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一、工程地點:苗栗、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等轄區 二、1.新建地下水觀測井計3站4孔7口;鑿井深度合計約780公尺,管長約920公尺。2.建置圓筒站房3站4座3.觀測站廢井封填7站11口4.套補作業390公尺(含站房設置)5.既有站房改善20座。 三、契約自開工日起,完成新建地下水觀測站井1站、觀測站井廢井作業1口及觀測站站房改善1站以上始得辦理估驗計價撥付估驗款。 四、承商請確實詳閱工程契約、地下水觀測站建置說明書、施工補充說明書等招標文件所列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