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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5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
聯絡人 許月紅
聯絡電話 (02) 28740670 #1301
傳真號碼 (02) 28740795
電子郵件信箱 redhome549@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9
標案名稱 臺北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點字教科書製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1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為111學年度第2學期,擴充金額2,172,800萬元整(預估),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67,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2 12:00
開標時間 111/06/22 14: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品質之保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02/1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點字教科書製版及校對能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具點字教科書製版及校對能力;具備點字書列印、裝訂相關設備。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具備高中職點字教科書製作經驗者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進用視障專職工作人員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 111年06月15日17:00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截止之前一日。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押標金0,履約保證金為20萬元 ※投標檢附資料: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晉用視障專職工作人員證明 具備高中職點字教科書製作經驗者 具備點字書列印、裝訂相關設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